发布日期:2023年01月19日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宁波海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就宁波前湾新区众创园M、N栋商铺第三轮招租项目进行公告,并按照既定流程进行竞租,现将竞租结果公布如下(为保护个人隐私,姓名与身份证号部分信息已隐去):
子包号 |
商铺号 |
业态 |
确定承租人 |
中标选铺费(元) |
业态/品牌 |
1 |
众创二路31弄6号 |
品牌餐饮 |
王* 511****1396 |
26979元 |
品牌餐饮/再叙老街 |
众创二路31弄8号 |
|||||
众创二路31弄10号 |
|||||
2 |
众创二路31弄22号 |
餐饮或办公 |
无 |
/ |
/ |
3 |
众创二路31弄24号 |
餐饮或办公 |
无 |
/ |
/ |
4 |
众创二路31弄26号 |
餐饮或办公 |
无 |
/ |
/ |
5 |
众创二路31弄28号 |
餐饮或办公 |
无 |
/ |
/ |
6 |
35-1号 |
奶茶店或烘焙蛋糕店 |
无 |
/ |
/ |
特别提醒:
1、请上述确定承租人在公示结束3个工作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2023年1月30日至2月1日),领取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众创一路82号宁波海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311办公室。领取中标通知书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招租人宁波海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支付本公告所确定的选铺费(最迟须在2023年2月6日下午16:30之前支付一次性选铺费),否则将视为放弃本次承租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2、自中标通知书领取后30天内,确定承租人应向招租人宁波海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并提交所承诺的对应品牌(如有)的加盟(专卖、代理、连锁)合同文件或品牌授权书(授权为针对本项目的针对性授权),否则视为违约,按报名时递交的品牌承诺书中的约定,一次性选铺费及保证金视为其自愿作为对宁波海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违约补偿,不再退还。
3、按招租公告及公告附件的约定,所有未承租成功的申请人的保证金将在本结果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确定承租人的保证金将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
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8楼
电话:0574-87386413
传真:0574-87388460
电子邮件:nbitc02@126.com
联系人:严锋、章海波、翁伟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