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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QWCQJY2236)宁波杭州湾新区众创园、海拓园厂房招租项目招租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7-29

 一、招租厂房情况及商务条件:

子包号

厂房地址

房产面积(㎡)

租金基准价

物业费

报名保证金

支付方式

租赁期限

装修免租期

租赁要求

装修要求

备注

1

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四路329

9955

10/平方米/

/

300000

半年一付

五年

12个月

1、符合《宁波杭州湾新区工业产业导向目录(2020)》鼓励发展类产业;
2、承租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1个月内完成项目立项、合同签订工作。

1、根据新区相关部门要求做到厂区内雨污水分流、纳管;
2、根据消防安全要求,在厂房内新安装消防管道及室内消火栓,并对办公楼、宿舍楼原消防管道及设施进行维修改造;
3、对钢结构厂房屋面进行重新更换;
4、自行申请开通电力并承担相应费用;
5、中标后需另缴纳装修保证金50万元,承租方取得现状消防安全评价及通过验收后无息返还。

1、该房产以现状出租,相关修缮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承租厂区由承租方自行管理。

 

2

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四路3162号厂房

4614

10/平方米/

2/平方米/

150000

半年一付

五年

6个月

1、符合《宁波杭州湾新区工业产业导向目录(2020)》鼓励发展类产业;
2、承租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1个月内完成项目立项、合同签订工作。

1、根据新区相关部门要求做到承租厂房及周边区域雨污水分流、纳管;
2、自行接入消防水及生活水;根据消防安全要求,对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改造,满足消防安全要求, 

3、招租人负责电力设备安装,厂房与配电房连接的电缆、动力柜等电力设施由承租方自行投资安装;
4、中标后需另缴纳装修保证金25万元,承租方取得现状消防安全评价及通过验收后无息返还。

1、该房产以现状出租,相关修缮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承租区域由承租方自行管理,公共区域由招租人进行管理。

3

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四路3163号厂房

6439

10/平方米/

2/平方米/

200000

半年一付

五年

6个月

1、符合《宁波杭州湾新区工业产业导向目录(2020)》鼓励发展类产业;
2、承租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1个月内完成项目立项、合同签订工作。

1、根据新区相关部门要求做到承租厂房及周边区域雨污水分流、纳管;
2、承租方负责安装从水表至租赁厂区的生活水及消防水管网,并给2号厂房预留生活水及消防水接口;根据消防安全要求,对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改造,满足消防安全要求, 3、招租人负责电力设备安装,厂房与配电房连接的电缆、动力柜等电力设施由承租方自行投资安装;
4、中标后需另缴纳装修保证金25万元,承租方取得现状消防安全评价及通过验收后无息返还。

1、该房产以现状出租,相关修缮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承租区域由承租方自行管理,公共区域由招租人进行管理。

4

宁波杭州湾新区博轩路222号第一跨第二区厂房

2900

24/平方米/

2/平方米/

150000

一年一付

五年

三个月

1、符合《宁波杭州湾新区工业产业导向目录(2020)》鼓励发展类产业;
2、承租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1个月内完成项目立项、合同签订工作。

1、装修前须经招租方审批合格后方可施工;

2、不得破坏原有房屋主体及附属公共区域;

3、禁止屋顶吊装设施设备;

4、必须符合消防及相关安全管理要求。

免租期免租金不免物业费

宁波杭州湾新区博轩路222号第一跨第二区卸货区

400

12/平方米/

2/平方米/

1、报名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281117:00之前,未按时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报名无效。

2、报名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户名:宁波海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9543001040015697

开户行:农行杭州湾新区支行

二、报名、资格预审资料

本次报名的意向租赁人(单位)需进行资格预审,预审时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个人报名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附件1)、保证金转账回单;

2、企业报名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表》(附件1)、保证金转账回单、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新入园企业需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固定资产投资及亩均税收达到《宁波前湾新区产业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监管指导意见》的要求。

三、报名、资格预审时间及地点

1、报名、资格预审时间:202281日至2022811日的工作时间内(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双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资格预审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众创一路82号宁波海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四、确定方式

1、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通过资格预审的意向承租人(单位)仅有1名的,由海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以既定商务条件直接签约。报名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2、当规定时间内报名、通过资格预审的意向承租人(单位)有2名以上的,由海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通过既定竞租方案确定承租方。

3、确定承租人(单位)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立项及合同签订的,则视为违约,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竞租方案

1、竞租人资格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资格预审的2名及以上的意向承租人(单位)

2、竞租环节

竞价环节份2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接收报价文件环节,时间为202281214:0014:30,地点为宁波杭州湾新区众创一路82号宁波海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竞租人(单位)将报价文件送至上述地点,并经签到后视为成功递交报价文件。逾期递交或递交后未签到的,均视为无效。报价文件内容:报价表(附件2)、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二部分为现场唱价环节,时间为202281214:30,地点同上。工作人员将在会场现场拆封所有有效递交的报价文件,并按顺序进行公开唱价,唱价内容为竞租人(单位)所递交的每平方米月租金单价报价。

现场唱价环节结束后,工作人员将按上述约定将无效报价去除,并最终确定报价最高的承租申请人(单位)为确定承租人(单位)。出现最高报价并列的情况,众创园原星光、新和成、双龙三宗地块上的拟搬迁企业享有优先承租权。若并列的最高报价均为众创园原星光、新和成、双龙三宗地块上的现有企业,则现场抽签决定。若出价最高者自动放弃,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本次竞租活动无效。

3、未中标人(单位)的报名保证金在30日内无息退还至原汇款账户。

4、特别提醒:竞标价为每平方米月租金的单价,如报价低于租金基准价,则视为无效。

六、其他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请具体来电咨询:胡先生15888520220

 

附件1:《报名表》

附件2:《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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