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波杭州湾新区智能终端产业园区生活配套一期工程B区桩基检测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宁波杭州湾新区智能终端产业园区生活配套一期工程B区桩基检测
1.2 采购人:宁波海创集团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1.5 项目代码:2017-330217-70-03-007132-000
1.6 采购项目概况:B区总用地面积3307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5708平方米。检测费用控制价588232元。
1.7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桩基工程的抗拔、抗压静载检测,低应变检测、搅拌桩取芯检测。具体检测内容及数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工期要求:供应商接采购人进场通知后3日历天内进场检测,桩基检测报告期限均为15日历天。检测报告期限自采购人指定的各区块最后一根检测桩完成并具备检测条件后,至供应商提交有效的桩基检测报告并经采购人确认为止。
2.3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杭州湾新区,东至杭州湾新区智能终端产业园区生活配套一期A区,西至规划用地,南至十塘横江,北至滨海六路。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同时具备下述①、②资质:
①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检测范围包括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
②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CMA认证,检测能力中包含桩基抗拔、抗压静载检测、低应变检测、取芯检测等本次采购范围内的检测内容)。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 供应商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4 2018年7月1日以来,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不得有行贿犯罪的有关记录。
3.5 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采购代理人对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询比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对其响应文件作否决处理。若在询比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预成交结果公示期间对候选成交供应商进行事后查询,如候选成交供应商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候选成交供应商资格,重新采购。
3.6供应商不得与本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咨询以及建筑材料、构配件供应商等单位存在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否则对其响应文件作否决处理。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的单位,请在2021年11月25日至2021年11月29日内将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发送至邮箱541871591@qq.com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同时在邮件的正文或标题中注明本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后会在24小时内将本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若有)回复至发件人邮箱,未在规定时间内收到回复的,请与咨询人联系,联系人:谢钧辉,联系电话:15067343400。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于询比现场将采购文件费交采购代理人。
4.3 未报名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年12月2日14时00分;
地点为: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7楼会议室(乘电梯至6楼后步行至7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其他
(1)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发布的媒介:
宁波海创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bhctz.cn/cn/index.php)
(2)疫情防控期间,请各供应商严格遵守宁波市人民政府的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波海创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宁波杭州湾新区 |
地 址:宁波市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7楼 |
联系人:孙工 |
联系人:谢钧辉、陈聪枭 |
电 话:0574-63098146 |
电 话:15067343400,139678277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