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有小麦300吨左右,现公开对外竞价销售,竞价细则如下:
一、竞价货物情况
(一)竞价标的物:2021年产小麦300吨左右(以实际过磅数量为准)。
(二)质量:以现场看样质量为准,意向竞价人自行看货,现场确认。参与竞价即表示对该批粮食质量无异议。
(三)货物包装:散装
二、底价及竞价规则
(一)竞拍底价:不低于2300元/吨;
(二)看样:看样时间为2021年6月23日8:30-2021年6月25日12:00,现场看样,联系电话13968252501。
(三)竞价对象:只接受除个人外的饲料加工或其他加工、流通企业的竞价投标,并无条件服从卖方所在地和中标方所在地的粮食行政部门的监管要求。
(四)竞价方式:以报价单形式,盖竞价企业章后连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密封送至或寄至:宁波杭州湾新区九塘路5号 203室,联系人:程倩文 电话13586723872,报价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5日16:00,以收到报价资料为准。
(五)竞价单位数量:参与竞价的客户原则不得少于3家有效竞价,如不满足以上条件视为流标。
(六)开标:竞价结束后以收到有效报价中最高价格为中标客户。
三、成交后的货物交割:
(一)付款提货:开标后电话通知中标方,三天内双方签订购销合同,合同签订后2日内,中标方向卖方交纳预计数量的80%货款,剩余货款根据过磅数量按实缴纳; 2021年7月5日前提清全部货物,先付款后提货。
(二)交货方式及费用收取:销售方所在地指定仓库,散装交货,装卸、运输费用由中标方自负,销售方提供便利。
四、其他说明:
(一)货款全额付清后,货物权属归中标方;中标方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货,逾期卖方仓库不负担保管责任,由此造成损失中标方自负。
(二)因逾期提货而产生质损或移仓等相关费用损失的,中标方自负。
(三)中标方须在规定时间内付清货款,逾期付款的责任由中标方自负。
此次竞价销售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属宁波海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宁波海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