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杭州湾新区通航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兴慈四路(十一塘大道—十二塘大道)市政工程(填海工程)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本工程实施的意见,更好地开展环境保护工作,根据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对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公告,向公众征求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等
网址:具体见附件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致电或致函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
注:相关内容及结论以最终批复稿为准。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该工程位于宁波杭州湾新区十二塘围涂区块,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工程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以及相关利益者。
主要事项: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请到国家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网站发布本项目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宁波海创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一路69号
联系人:王工,电话:13736060217,邮箱:1031350320@qq.com
(2)环评单位: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联创街199号3号楼
联系电话:方工0571-87992507,邮箱:3441951287@qq.com
附件: 宁波杭州湾新区通航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兴慈四路(十一塘大道—十二塘大道)市政工程(填海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宁波海创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