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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杭州湾新区通航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兴慈四路(十一塘大道—十二塘大道)市政工程(填海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发布日期: 2020-11-11

 宁波杭州湾新区通航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兴慈四路(十一塘大道十二塘大道)市政工程(填海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本工程实施的意见,更好地开展环境保护工作,根据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对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公告,向公众征求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等

网址:具体见附件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致电或致函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

注:相关内容及结论以最终批复稿为准。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该工程位于宁波杭州湾新区十二塘围涂区块,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工程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以及相关利益者。

主要事项: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请到国家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网站发布本项目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宁波海创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一路69

联系人:工,电话:13736060217,邮箱:1031350320@qq.com

2)环评单位: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联创街1993号楼

联系电话:方工0571-87992507,邮箱:3441951287@qq.com

 

附件: 宁波杭州湾新区通航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兴慈四路(十一塘大道—十二塘大道)市政工程(填海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宁波海创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20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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