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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杭州湾新区十二塘以北(3号隔堤-6号隔堤)浦稍疏通工程

发布日期: 2020-06-08

宁波杭州湾新区十二塘以北(3号隔堤-6号隔堤)浦稍疏通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公告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宁波杭州湾新区十二塘以北(3号隔堤-6号隔堤)浦稍疏通工程
(2)建设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十二塘以北1#纳潮闸、2#纳潮闸北侧区域
(3)项目概况:宁波海创湿地管理有限公司拟对杭州湾新区慈溪十二塘以北纳潮闸北侧浦稍及周边涂面区域进行疏浚工作,提高浦稍的过流断面量,确保海闸纳排过流量,以提高圩区内的促淤速度、保证汛期纳潮闸的正常使用。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对杭州湾新区慈溪十二塘以北1#纳潮闸、2#纳潮闸北侧浦稍进行拓宽和加深,每条浦稍清理规模为:宽300m、深3m、长2000m,单座纳潮闸浦稍清淤土方约162万m3,清淤土方就近向南消纳在十二塘围涂工程东侧航空产业园圩区内。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本工程自身特点及周边环境现状,确定工程周边主要环境敏感点及其分布,见表1。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文动力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
工程实施对落潮流速的影响幅度略微大于对涨潮流速的影响,但流速降低和流速增加的区域基本相同:涨潮时,西侧浦稍疏浚区的流速降低值可达0.25m/s以上,东侧浦稍疏浚区的流速降低值约0.20m/s,浦稍疏浚区东西两侧则表现为流速的增加,增加值约0.10m/s。
落潮时,西侧浦稍疏浚区的流速降低值可达0.25m/s以上,但影响范围比涨潮时略大,东侧浦稍疏浚区的流速降低值也可以达到0.25m/s,浦稍疏浚区东西两侧则表现为流速的增加,增加值约0.15m/s。
2、地形地貌与冲淤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
根据预测,达到冲淤平衡后,东侧和西侧两个浦稍清淤区域的淤积最为严重,最终淤积量均可达0.8m~1.2m;东侧清淤区的东西两侧1km范围内有较大冲刷,最终冲刷幅度在0.8~1.0m;两块清淤区的中间间隔区域有轻微冲刷,最终冲刷幅度在0.2~0.4m。西侧清淤区的正西方向也有轻微冲刷,最终冲刷幅度在0.2m左右。总体而言,工程引起的项目海域总体冲淤影响范围比较有限,淤积最大的区域仅集中在浦稍疏浚区域周边,对杭州湾航道及其他海域的影响很小。
3、海水水质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
根据预测,浦稍疏浚以及溢流口排放的悬浮物扩散模拟结果都表明,项目作业的悬浮物影响局限在项目施工区边界周围6km范围内,并且仅在施工期间会有一定的短期和局部影响,对周边的海洋环境整体影响不大。
船舶所产生的油类污染物须按当地海事部门的要求,定期排放至岸上或水上移动接收设施,并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处理单位接收处理,禁止含油污水排放入海,故施工期产生的船舶含油污水对附近海域水质环境影响不大。
4、海洋沉积物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
本工程疏浚施工不会引起海域总体沉积环境质量的变化。本工程施工期船舶含油污水将进行收集,并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处理单位集中处理,禁止外排。在此前提下,对工程区附近海域沉积物环境影响不大。
5、海洋生态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施工可能对海洋生态产生影响的环节主要项目临时占用海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悬浮物对海洋生态环境和生态敏感目标的影响。
6、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分析结论
本工程疏浚所产生的泥沙含水率非常高,所以在其输送及转移过程中基本不会产生扬尘,本项目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船舶使用的柴油机排放的少量燃油废气,主要污染物为SO2、NO2等。该废气的排放量较小,排放形式为无组织排放,且废气污染源具有间歇性和流动性,同时施工现场均在海上,有利于空气扩散,因此施工过程中施工船舶排放的燃油废气对周边大气影响不大。
7、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由于项目工程量不大,施工作业强度不大,在采取噪声防治措施基础上,本工程施工期间施工船舶作业噪声对工程区附近声环境影响不大。同时,该项目施工期较短,施工结束后,影响随之消失。
8、施工期固废影响分析结论
本工程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船舶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疏浚挖泥施工产生的疏浚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
浦稍疏浚产生的疏浚土均符合《围填海工程填充物质成分限值》(GB30736-2014)第一类围海工程填充物质成分限值要求,因此本工程疏浚土用作十二塘围涂工程东侧航空产业园建设是可行的。同时,本工程疏浚土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因此,本工程浦稍疏浚土作为建设用地填充物是可行的。
9、主要环境敏感区和海洋功能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对周边海洋功能区的影响分析
根据《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工程周边海域海洋功能区有杭州湾南岸农渔业区、杭州湾湿地海洋保护区、杭州湾南岸保留区。根据6.2节泥沙冲淤数模预测,本工程引起的项目海域总体冲淤影响范围比较有限,淤积最大的区域仅集中在浦稍疏浚区域周边,对杭州湾航道及其他海域的影响很小。
(2)对周边主要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与分析
本工程为杭州湾新区慈溪十二塘以北1#纳潮闸、2#纳潮闸北侧浦稍的疏浚工程,有助于提高纳潮闸的排涝能力,施工期应加强管理,不会对水闸安全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数模预测结果可知,工程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悬浮物扩散对海盐农渔业区、平湖农渔业区、岱山农渔业区等农渔业区,以及杭州湾南岸保留区、杭州湾南岸保留湿地、杭州湾湿地海洋保护区等不产生影响,不会改变农渔业区总体的地形地貌冲淤环境。另外,项目施工期间可能存在施工船舶事故性溢油风险,应注意防范。一旦发生溢油事故,油膜飘至农渔业区,将带来一定的影响。
根据数模预测结果可知,工程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悬浮物扩散对钱塘江河口生态系统不产生影响,不会改变河口的地形地貌冲淤环境。另外,项目施工期间可能存在施工船舶事故性溢油风险,应注意防范。一旦发生溢油事故,油膜飘至河口,将带来一定的影响。
根据数模预测结果可知,工程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悬浮物扩散对王盘山重要渔业海域不产生影响,不会改变其地形地貌冲淤环境。另外,项目施工期间可能存在施工船舶事故性溢油风险,应注意防范。一旦发生溢油事故,油膜飘至重要渔业海域,将带来一定的影响。
根据数模预测结果可知,工程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悬浮物扩散对杭州湾湿地公园不产生影响,不会改变湿地环境。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工程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见表2。
 

五、环境影响初步结论
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相应的措施处理后对海洋环境影响在可承受范围内,环境风险在可接受水平之类。本项目基本符合环保审批原则。
六、征求意见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范围及主要事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有关团体和个人可就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对策或其他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相关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说明理由。若需进一步了解项目相关信息,在本公告期限内,可到浙江东天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查阅相关环评文件。
公众意见反馈途径: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为更好地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七、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宁波海创湿地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罗再杰  电话:13685887755
联系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九塘路5号
八、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东天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凌工/0571-87425982/517042242@qq.com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A幢10楼D座
九、当地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和项目审批部门联系方式
当地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审批部门):宁波杭州湾新区环境保护局
地址: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1号    陈先生  057489280290

公示发布单位:宁波海创湿地管理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20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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