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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杭州湾新区沪甬合作示范园、创客公寓智能快递柜服务运营

发布日期: 2019-11-18

 一、 招租信息

宁波海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创集团)拟在宁波杭州湾新区沪甬合作示范园、创客公寓内对智能快递柜服务运营单位进行招商,具体要约如下:

项目

地址

投标底价

 

合同期限

报名条件

备注

1

智能快递柜一台(尺寸约:长5M*宽0.5M*高2M)

沪甬合作示范园

(西门物业用房内)

3800元/台/年

(包含电费)

 

三年

(1)要求公司注册地在浙江省范围内,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智能快递柜服务(2)提供正在杭州湾新区进行智能快递柜服务的合同原件三家及三家以上。

 

(1)中标单位提供智能快递柜、线路改造投资及后续维修服务。(2)快递柜摆放方案应向海创集团报备,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安装到位。(3)后续根据园区需求,在收到海创集团通知后一个月内安装到位。

2

智能快递柜一台(尺寸约:长5M*宽0.5M*高2M)

创客公寓H栋一楼

3800元/台/年

(包含电费)

 

三年

二、报名保证金

所有报名人须以公司账户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在指定账户交纳报名保证金壹万元整(不计息),到账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7日12:00时前(北京时间)。未中标人的报名保证金将在竞价后十个工作人退还到原账户,中标人的报名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报名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

户名:宁波海创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农行杭州湾新区支行

账号:39543001040015531

三、报名、资格预审

本次报名的意向竞租人须进行资格预审,预审时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报名表(附件一)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2)有效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正在服务期内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报名保证金汇款证明。

四、报名、资格预审时间及地点

1、报名、资格预审时间:2019年11月18日至2019年11月27 日17时00分止的工作时间内(8:30至12:00,14:00至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资格预审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九塘路5号宁波海创集团有限公司221室。

五、确定方式

1、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资格预审的报名单位仅1家的,直接签约;报名2家及以上的,由海创集团通过以下竞价方案确定中标方。

2、公示有效期限内无单位成功报名的,在后期招商过程中,海创集团可以以既定商务条件,按先到先得原则签约。

六、竞价时间、地点

1、竞价时间:2019年 11月29日上午10:00(逾时提交的则视为无效报价)。

2、竞价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九塘路5号宁波海创集团有限公司212室。

七、竞价方案

1、每家报名单位仅允许一人进场递交《竞价报价单》(附件二)并做好密封,如未密封的则作为无效报价。

2、报价不得低于底价,低于底价视为无效报价。

3、现场宣读报价结果,出价最高者即为中标者。若最高报价相同且无人放弃的,则通过抽签确定。

4、如中标后自动放弃,则本次竞价活动无效,并没收中标单位报名保证金。

八、其他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请具体来电咨询:0574-63098177 吴先生

 

附件一 报名表

附件二 竞价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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