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宁波杭州湾新区原印染园区(原丰华、武陵桥及群义部分厂房)拆除处置工程 已经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宁波海创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拆除处置工程 进行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地点:杭州湾新区众创园区,杭州湾众创二路南北区域。
2.2标段: 1个。
2.3规模:拆除面积27300平方米(其中群义部分拆除面积2218平方米,丰华部分拆除面积14012平方米,武陵桥部分拆除面积11150平方米)。
2.4计划工期:业主方交付给承包方后20天内完成( “完成”指房屋拆除、垃圾清运、场地平整与地块内室外地面基本持平)。
2.5质量要求:合格,标准为拆除清理完毕后高度与地块内室外地面基本持平,拆除物清理出场地并残值处理等,验收由招标人组织。
2.6比选范围:指定工程内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及有关设施的拆除、残值处理、维护、安全措施等。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须是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具有“房屋拆除”(或“建筑物拆除”或“房屋拆迁”)内容的独立法人企业,同时具有相应《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4.比选申请报名方式、时间
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本次比选的潜在比选申请人,请于比选时间截止前在指定比选地点参加比选。
5. 比选申请截止时间、比选时间及比选地点
5.1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及比选时间:2019年3月25日14时30分。
5.2比选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九塘路5号(宁波海创集团有限公司 506会议室)。
6.其他说明
6.1本工程评比办法采用 最高价法 。本项目投标最低报价为 7.5 元/平方米,低于最低报价的为无效报价,具体评标办法详见附件3。
6.2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和份数:比选申请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比选文件封面(详见附件2)(2)比选报价函(详见附件2);(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2);(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5)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6)比选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比选申请人按本款的规定,编制一份比选申请文件。
6.3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与标志:比选申请人须将比选申请文件用文件袋密封。包封都须写明项目名称、比选申请人名称、开启比选会议前不得开封。在密封处,须加盖企业法人公章。如果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比选申请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比选申请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比选申请人。
6.4比选申请有效期:自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起60个日历天。
6.5工程款付款方式:按最终拆除面积×中标单价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具体合同条款详见附件1。
6.6履约保证金:中选后签订合同前中选人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5%,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7.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海创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九塘路5号 地址:慈溪市古塘街道海通路1008号西幢
联系人:孙工 联系人:缪工、施工、鲁工、徐工
电话:0574-63098146 电话:0574-63086120
传真: / 传真:0574-63086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