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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杭州湾新区海慧园商业街区店铺招租项目结果公告更改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1-14

本次宁波杭州湾新区海慧园商业街区店铺招租项目已于2019年1月2日发布了竞租结果。因子包4、17、19的部分中标人未按时缴纳中标选铺费,根据招租公告及相关附件的约定,取消其承租资格,按现场报价的排序顺延,现公告如下:

原中标结果:

子包

业态

报名表编号

确定承租人

中标选铺费报价(元)

排序

品牌

4

饮品店

059

张*麟

80000.00

1

蜜果

118

陆*波

21000.00

2

蜜菓

132

高*

20500.00

3

漫时光

17

火锅

048

王*

301100.00

1

吉之源

19

网咖

006

杨*星

310001.00

1

/

现中标结果:

子包

业态

报名表编号

确定承租人

中标选铺费报价(元)

排序

品牌

4

饮品店

118

陆*波

21000.00(已缴纳)

1

蜜菓

132

高*

20500.00(已缴纳)

2

漫时光

087

王*玉

10000.00

3

悸动烧仙草

17

火锅

086

詹*平

159999.00

1

骨小七

19

网咖

033

马*钦

100000.00

1

/

特别提醒:

1、请上述确定承租人在本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招租人宁波海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支付本公告所确定的一次性选铺费,否则将视为放弃本次承租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2、自中标通知书领取后30天内,确定承租人应向招租人宁波海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交所承诺的对应品牌的加盟(专卖、代理、连锁)合同文件或品牌授权书(授权为针对海慧园商区的针对性授权),否则视为违约,按报名时递交的品牌承诺书中的约定,一次性选铺费及保证金视为其自愿作为对宁波海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违约补偿,不再退还。

3、按招租公告及公告附件的约定,所有未承租成功的申请人的保证金将在本结果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确定承租人的保证金将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

4、一次性选铺费支付账号:

账户名:宁波海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账号:39543001040015531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

 

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8楼

电话:0574-87295348  87629230

传真:0574-87388460

电子邮件:nbitc@126.com

联系人:严锋、章海波、翁伟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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